关于预申报2021~2023年度鲁班奖、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通知
来源:本站      点击:5031      时间:2021-01-04
	
		
			鄂建质安协〔2021〕1号
		
			各有关单位:
		
			  为顺利开展我省鲁班奖、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,强化过程控制,提高工程质量水平,及时掌握了解全省申报情况,请各单位按照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(国家优质工程)评选办法(2017年修订)》(建协〔2017〕2号)、《关于改进完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(国家优质工程)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建协〔2018〕13号)和《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(2020年修订版)》(中施企协字〔2020〕54号)的规定,将符合其要求拟申报的工程项目,按照附表要求认真填写,于2021年1月15日前寄送至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(纸质表1份),同时将电子版(word格式)发送至邮箱:408519989@qq.com。凡未预申报的工程,一律不纳入年度预查工作。
		
			   联系人:文俊
		
			   联系电话:027-67120977
		
			   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5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5楼512室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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