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《关于商请提供厅史馆展陈资料的函》
各有关单位:
现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《关于商请提供厅史馆展陈资料的函》(〔2024〕37 号)转发给你们,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所需要的材料于3月29日前发送至省质安协会邮箱:38485091@qq.com。联系人:曹荣、赵晖,电话:027-67120989、027-67120900。
2024年3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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